《七夜》读后感10篇

《七夜》读后感10篇

  《七夜》是一本由[阿根廷] 博尔赫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页数:17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七夜》读后感(一):大师对经典的解读讲演

  这是博尔赫斯对《神曲》,《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等的解读,篇幅都不太长,是选自他的演讲稿。还是很值得一读的,也能了解大师对其的评论也有很多他引自其他名家的评论。相信十分钟情文学的读者读完后多少会有些收获,若不是太过迷恋文学尤其对他本书里讲的几个篇章的标题都不太感兴趣的估计会读不太下去。我自己很喜欢《一千零一夜》和《佛教》的篇章,尤其看着一位阿根廷人来讲佛教十分有趣,同时也能体会到他对佛教的崇敬之心。

  《七夜》读后感(二):博尔赫斯的七夜

  博尔赫斯的《七夜》收录了他的七篇演讲,这大概是书名里"七"的含义。夜,对于诗人博尔赫斯来说,一定是种独特幽深的意象,况且,书中谈到了诗歌和梦魇,也谈到了他的失明,这些都和夜有关。书名"七夜",我想还有一种含义,就是他向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致敬,顺便调侃了一下自己,书中提到了这本书,它是《一千零一夜》。最后要说,七夜这个名字很短,简练而不简单。我不知道这本书名的原文翻译过来是不是"七夜",封面是阿根廷语:Siete noches,看着有种神秘的美感。

  《七夜》读后感(三):读后感

  《神曲》,梦魇,《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犹太教神秘主义,失明,七篇演讲,一次次地倾倒于博尔赫斯的博学和儒雅,随口一个人名或名词够别人百度半天。 喜欢博尔赫斯对于梦的理解,梦是美学作品,是最古老的美学表现。梦和想象是博尔赫斯的一种思考方式,或许已经成为了他生命的一分。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惑,梦时常会送给我们它筛选出来的答案,以我们认为莫名其妙的方式,其实是我们读不懂梦的语言。 “上帝同时给我书籍和黑夜,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嗜书如命的博尔赫斯后来视力欠佳,图书馆90万册书陪伴着他,却无法阅读,让人不得不哀叹造化弄人。可博尔赫斯本人却并不认为失明是多么大的不幸,在他眼里失明只是人类的一种生活方式,失明也没有成为他文学创作的障碍。或许他最大的愿望是永远和图书馆为伴,“我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七夜》读后感(四):七夜·七个晚上

  七夜,七个晚上。我开始相信,博尔赫斯晚年开始返璞归真了,至少他讲座的语言如此。面对着台下大多数年龄都比他小的听众,他胸中万千的概念和词句在奔腾,他却没有了玩弄花样制造文字迷宫的心思和必要,而是像一个心态平和的老人应该做的那样,慈祥而略有些激动的跟大家说:来啊,我给你们看点好东西。

  七个晚上七个讲座。其中大多数他都已经一提再提,反复说过。《神曲》、《一千零一夜》都已经在耳边磨起老茧;梦魇是和镜子迷宫都是博氏最常用的主题;喀巴拉是犹太教神秘主义体系,其中圣书没有一个字母是偶然的,圣书就是上帝就是真主的概念也提过多次,同时有诺斯替教派的影子,唯有佛教和失明是他较少谈起的话题。同样的话题,同样的博尔赫斯,同样精彩的论述,似乎同样的我不必重复同样的话。

  有趣的是,博尔赫斯在梦魇里提到他做过的一个梦:他跟一个朋友在一起,不知道是哪个朋友,却见到朋友完全变了样,右手插在西服口袋里。而后他发现朋友的右手是一直鸟爪,在梦里,朋友正在变成一只鸟。这个梦被他无缝嵌入了小说《胡安·穆拉尼亚》中。穆拉尼亚的外甥和母亲姨妈住在出租屋里,由于母亲交不起房租而有可能被赶出去,母亲一筹莫展,姨妈却说,胡安是绝不会答应把我们赶出去的。当晚,小朋友做了一个噩梦梦到姨夫,他发现姨夫长着一双鹰爪。不知道有多少个梦,在时隔多年之后,混杂了阅历和记忆沉淀下来,成为他笔下的素材。

  我想,佛教这一讲,不是讲给人听的。的佛教绵延千年,早已扎根在文化的土壤中,而此处,博尔赫斯是在给一群对佛教陌生的听众介绍佛教。也或许,是因为我们想当然的认为跟佛教更为亲近,才有这种错觉。或许博尔赫斯在介绍其他诗人或思想的时候也是这样,只不过因为我们不了解这些人和思想才不会有异样的感觉。也许并不,应该近似西方人看国人讲基督教的感觉吧。的确,他比我们懂得多,但那只是知识性的内容,而我总觉得他讲的精髓我很熟悉,不用细想就能领会。这是很可怕的想法,因为这会阻碍我去发现书中其他有价值的内容。

  最后,是失明。我同其他人们想象,盲人是生活在黑暗中的。博尔赫斯告诉我说,不,他甚至很怀念黑色,他真想背靠黑暗,支撑在黑暗上。对于这个我深感震惊,并立刻同意,因为许多次我曾背靠黑夜,感受黑夜所带来的力量,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无限的同情博尔赫斯。虽然他并不抱怨,而是平静的给大家讲了这个过程,证明了失明并不完全是个不幸。他举了许多个别人的例子,而他即便不举任何例子,我想,听众和读者也不会怀疑他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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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尔赫斯口述

  写在博尔赫斯全集第一辑之后

  《七夜》读后感(五):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七夜》是博尔赫斯的演讲集,可以理解为他在七个夜晚的七个讲座。主题分别是:《神曲》、梦魇、《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喀巴拉、失明。

  ▶那些不理解《神曲》的人说,但丁写它是为了向其敌人并奖赏其朋友。大错特错。尼采极其错误地说但丁是个在坟墓间作诗的鬣狗。鬣狗作诗是矛盾的。另一方面,但丁不会以痛苦为乐。

  ▶我认为文学及一切书籍的顶峰就是《神曲》。这并不是说我同意它的神学观念,也不是说我同意它的神话传说。不是这个问题。我要说的是没有哪一本书曾给过我如此强烈的美学震撼。我是个享乐派读者,再说一遍,我是在书中寻找震撼的。

  ▶ 《神曲》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读的。不读这本书就是剥夺了我们享用文学所能给予我们的礼物的权利,就是让我们来承受一种古怪的禁欲主义。

  ▶ 译作不可能代替原文的。诗句意味着某种语调、某种语气,许多时候是不能翻译的。

  ▶迷人,正如斯蒂文森所说的,是作家应该拥有的基本优点之一。舍此,别的都没用。

  ▶我年轻的时候,人们瞧不起叙事体,称之为轶闻,忘记了诗歌正是从叙事开始的。诗之根源为史诗,史诗是最早的诗。岁月就在史诗中,在史诗中有过去,有现时和将来;这些在诗歌中都有。

  ▶诗要求发出声来。诗总是让人想起它在成为书面艺术之前曾是口头的艺术,让人想起诗曾经是歌。

  ▶ 我们有这么两种想象:一种是认为梦是醒时的一分;另一种则是诗人的光彩耀眼的想象,即认为所有的醒时都是梦。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区别。

  ▶我的梦魇总是老一套。我要说我有两个梦魇,常常会混淆。一个是迷宫梦魇,另一个是我的镜子梦魇。这两者没什么不同,因为只要两面相对立的镜子就可以形成一个迷宫。

  我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不知道是否科学,这就是:梦乃是最古老的美学活动。

  ▶ 我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另一些人则设想成花园,也有的人设想成宫殿。我身处九十万册各语种的书籍中。然而我发现我几乎只能看清封面和书脊。于是我写了《关于天赐的诗》:上帝同时给我书籍和黑夜/ 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 我这样形容他的精心杰作 / 且莫当成是抱怨或者指斥。

  ▶我一生得到过许许多多不相称的荣誉,但是有一个我却特别喜欢:图书馆馆长。那更多是出于政治而非文学的原因,我是被自由派任命的。

  ▶ 盲人的世界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黑夜。至少我是以我的名义,以我父亲和祖母的名义讲的,他们去世时是盲人。他们失明了,但他们是微笑着勇敢的谢世的,就像我也希望自己那样。许多东西都会遗传(比如说失明),但勇气却不能遗传。我知道他们是勇敢的。

  ▶ 当某个东西消亡的时候,我们应该想到某个东西在开始。这个劝告是有益的,但是很难实施,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丢失了什么,却不知道将要得到什么。我们对我们丢失的东西有着清晰的形象,有时是很的形象;但是我们不知道什么东西将会替代它或者接替它。

  ▶ 我下了一个决心。我对自己说:既然我已经丢失了那可爱的形象世界,我应该去创造另一个东西。我应该创造一个未来,以接替我事实上巳经丢失的视觉世界。

  ▶ 失明没有使我胆怯。而且我的出版人又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说,如果我一年交给他三十首诗,他就可以出一本书。三十首诗意味着沉重的压力,特别是在需要逐字逐句口述的情况下。 但同时,也意味着相当大的自由,因为一个人一年中不可能不碰到三十个大发诗兴的机会。失明对于我没有成为彻底的不幸,也不应该把它看得太重。应该把它看做是一种生活方式:人类的一种生活方式。

  ▶我想跟我一起生活,享受我欠上天的恩惠,悄悄地没有证人,没有爱情和妒忌,没有仇恨、期望和猜疑。

  对我来说,没有仇恨地生活很容易,因为我从来没有感到仇恨。但是要没有爱情地生活是不可能的,幸亏我们没有一个人会这样。

  然而,『我想跟我一起生活 / 享受我欠上天的恩惠』这个开头, 如果我们承认在上天也有阴影,那么谁还会与你一起生活? 谁还能进一步探求自己?谁还能比自己对自己更了解?根据苏格拉底的说法,谁能比盲人更了解自己?

  ▶一切东西都在渐渐远离我们。老年必然是最大的孤独,只不过最大的孤独乃是死亡。

  『一切近的东西都将远去』也指失明的缓慢过程,今天晚上我给大家讲了这个过程,我想证明它不完全是个不幸。它应该是命运或者运气给予我们的许多奇怪工具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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