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是鲁迅的散文作品集,其中尤以《故乡》一文影响最深。这篇文章讲述了鲁迅童年时代的故乡景象,表达了作者对土地、家乡的深厚感情,道出了人们对于故乡的思念和归属感。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鲁迅对故乡的真挚情感所感染,也惊叹于他的笔力之强和时代背景下的思想深度。
文中,鲁迅运用了丰富的感官描写,如“阳光、田野、天空、河流,还有那蒙着金红色勃勃生机的树林。这一切都熏染在我的心灵里,使我想起了童年的乡村。”通过这样的描写,读者仿佛可以看到鲁迅童年时代的故乡景象,并且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热爱。这种感官描写的手法,让人们产生了强烈的情感共振,让人们不禁想起自己的故乡,产生了对故乡的思念和怀念之情。
此外,鲁迅还通过“家”这个概念,表达了对故乡的归属感。他说:“我愿意到那里去一游一次,因为那里和我的家是有关系的。”在我的理解中,这里的“家”不仅仅指的是鲁迅的亲属家庭,更是指他对故乡的归属感。对于故乡的归属感,是人们在远离故乡后情感上的寄托,是对故乡的认同和承认,也是对自己根的认知。
另一方面,鲁迅的《故乡》也是一篇思想深刻、具有社会意义的文章。他透过故乡的景象和故事,揭示了农村的落后和贫困,以及农民的艰苦生活。他写道:“这是的一分,是的毒瘤,是世界上的耻辱……我们不能不去救它。”可以看出,鲁迅不仅仅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乡,还通过他的文字呼吁人们去关注和改善农村的现状。这样的思想深度和社会意义,不仅令人叹服,更让读者对鲁迅的文章产生更加深刻的共鸣。
总之,鲁迅的《故乡》是一篇深情而有思想深度的文章。他利用感官描写、家庭情感和社会意义等手法,表达了对故乡的深厚感情和归属感,也呼吁人们去关注和改善农村的现状。这篇文章读起来不仅仅是一次情感上的共鸣,也是一次思想上的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