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立着,统一着,战斗着,友好着,一会反目为仇,一会化敌为友。
买了一件新衣。麻。白。连体。因为有那两根吊带,分外特立独行。虽然是裤子,可因为肥大,又有了裙的意味。
我喜欢这种奇怪的有自己品格的衣服。一看,就与众不同。不,绝不淹没于人群中。你别想让我被淹没。
翻看标签,看到它的名字:另一个自己。
我喜欢衣服有自己的名字。它叫:另一个自己。另一个自己,是什么样子?
也许一向低温低调,忽然有一天喝醉,突然放肆地说:我是唯一的我,骄傲的我……贪婪地迷恋地文字,靠文字分泌出一种特别的物质养着单薄的日子,死,也要被文字和爱情毒死,这两种死法,应该算丽日晴空的一个美梦。
另一个自己是什么样子?不再寡言?不再沉默?而张扬、乖戾、霸道、夸张?
“我已经臣服于时间,臣服于强大的爱情和爱情中的苦涩与缠绵,我要和你,和时间,化干戈为玉帛。”读到这样的句子,在秋天的早晨,落叶萧萧,有了凉意。他只发来两个字,多穿。而她说,我早晨吃的是驴肉火烧一个,一碗小米粥,一碟小咸菜。爱情哪有轰轰烈烈,这山长水远里,其实有着爱情最温暖的贞和亲。
这也是另一个自己,有着世俗生活里的真和暖意,甚至不再嫌琐碎,他说不吃早餐容易得胆囊炎,于是她下楼去吃。
而我真实的样子是谁?我是一个分泌着毒液的人,我日与夜,都与自己交战,一个人的战争,常常打得白热化。我是我自己的敌人,我又是我自己的同盟。
杜拉斯说,“如果不写作,我会屠杀全世界的。”我知道,她只是这么说说而已,如果不写作,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也会结婚生子,也许会如泼妇一样的叉着腰骂街,如果不写作,我不会有那么多的颤动、忧伤、绝望、喜悦,不会看到另一个自己,有多饱满,有多空灵,有多暴力。
“在文字中,我延伸着我的暴力,让爱情窒息到无处可躲,使我想哭的是我的暴力。”我重申着杜拉斯的这句话,她说,的欲望是她生活中的一个常数,她说,对出产芒果的土地,南方黑色河水和种稻的平原有一种说不清楚的从属。
那么,我从属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