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昨天我对自己的虐待,把自己前脚掌起泡的死皮全给剥了,只剩下里面的肉,走起路来真是生疼生疼的!走几步都痛得不行,本来还打算要不今天就不去跳广场舞了,但是转念一想,不行,都已经和人家约好了一起去,怎么能食言呢!
更何况我自己也很想去,就算走不动了也要去,痛死了都要去!没想到居然跳着跳着一点都不感觉痛,反而很轻松,和往前一样,是不是自己太兴奋让自己忘记了疼痛?不,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总是身心地投入其中,肉体上的疼痛和精神上的愉悦怎能相提并论呢?人呢,就是一个犯贱的动物,痛苦呢,痛就对了,舒服是留给死人的!所以痛苦对于我而言,是一种向上的动力,让我拥有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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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潜力有时候真的不可估量,尤其面对逆境,更能激发你的潜能,不要被自己内心的恶魔打败,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不要自己被自己打败!
看来我是真的爱上了广场舞这项运动,好像自己从来没有如此喜欢一项运动,而且还如此疯狂,坚持不懈!人只要对自己热爱的东西才会产生这样的情感的吧!我庆幸自己有这样的感觉,激发我内心的斗志,击败内心的恶魔!
这不,原本以为脚痛连走路都困难的我,居然还能在广场舞上弹跳自如,一点也看不出脚有什么问题!而且我觉得自己今天的进步挺大,虽然也有几个跳错的舞步,但是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不再像刚开始的时候乱跳的啦!尤其是在对跳的时候,我和一个前面的人合作,居然也跳得还行,虽然动作还是笨笨的,但是总是进步啦!
还有我最喜欢的恰恰,我也差不多能够跟上脚步,就是手势还不,因为前面会跳的人都有舞伴,跳得都有模有样,而我只是在模仿脚上的动作,手势就根本没注意,看来接下来我要仔细看看手势是怎么样的,以便尽快学会,加入其中!